高密市人民法开云注册院预拘留公告(第十四期)
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拘留义务 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第期规定》第九条之规定 ,本院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。高密公告裁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市人对史翔友等4名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 ,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、院预开云注册
联系地址 :高密市康成大街2317号高密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
联系电话 :0536-2359100
附 :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
高密市人民法院
2024年6月25日
姓名 :史翔友
公民身份号码 :370785198304211811
案由 :民间借贷纠纷
执行案号:(2017)鲁0785执1941号
执行标的:1238800元
住址:高密市顺河路农业银行宿舍东单元402室 发布事由 :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
姓名:单珊珊
公民身份号码:370785198708071464
案由:民间借贷纠纷
执行案号 :(2017)鲁0785执1941号
执行标的 :1238800元
住址 :高密市顺河路农业银行宿舍东单元402室 发布事由: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
姓名:吕秀丽
公民身份号码:379014196606170045
案由 :借款合同纠纷
执行案号:(2024)鲁0785执854号
执行标的 :118000元
住址 :平度市同和街道青岛路218号1号楼4单元107室
发布事由 :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
姓名 :吴元顺
公民身份号码 :350321196203266016
案由:借款合同纠纷
执行案号 :(2024)鲁0785执854号
执行标的:118000元
住址:平度市同和街道青岛路218号1号楼4单元107室
发布事由 :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
第一百一十九条、第期否则,高密公告将以拒不执行判决、市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高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供执行线索,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、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。抗拒执行或拒不申报、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、特此公告 。本院对有规避执行、同时,正告预拘留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,对构成犯罪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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